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细河区,辽宁省阜新市辖区,位于辽宁省西部,环绕阜新市周围,四邻均与阜新县接壤,东南距沈阳170公里,西南距锦州111公里。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相望。截至2009年,细河区总面积126.46平方公里,城区面积14.66平方公里,总人口19.7万人,其中城区人口15.7万人,农村人口4万人;非农业人口17.8万人,农业人口1.9万人。辖4个街道1个镇。2013年,细河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5亿元,年均增长30%;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.4亿元,年均增长52.3%;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,年均增长46.8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00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18000元,分别年均增长18.8%和23%。